最新报道:2024年12月27日,我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银行外汇风险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将虚拟货币非法跨境金融活动列为外汇风险交易行为,要求银行对相关活动进行风险监测和报告。文件并非专门针对虚拟货币交易,而是关注跨境资金异常流动的交易背景和资金用途。虚拟货币因其无国界特性常被用于跨境交易,文件强调对虚拟货币非法跨境金融活动的监管。虚拟货币交易的高频交易、资金流转复杂等特征容易被银行视为外汇风险交易。尽管法律未禁止个人持有和交易虚拟货币,但合规门槛提高,用户需警惕交易路径和资金用途,以免被列入审查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