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涉案上亿虚拟货币诈骗案主犯获刑13年

利用虚拟平台引诱他人投资 诈骗案主犯获刑13年处罚金100万

11月13日下午,芜湖市鸠江区法院发布消息,该院13日上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李冰等41人诈骗案,被告人李冰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其余4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个月至十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及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0月,被告人李冰出资成立福建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发展与运营。为牟取非法利益,2017年5月,被告人李冰与被告人李芳商议购买了一套自带控制盈亏功能的平台投资交易软件,内有虚拟的“外汇”“精金矿”“比特币”“莱特币”等投资交易项目,用于搭建“佰赢国际商品交易中心”这一虚拟投资交易项目平台。随后,公司业务员使用公司提供的微信号,装成高富帅、白富美等成功人士,采用欺骗性言语与网上异性聊天。在获取被害人信任后,通过发送虚假的盈利截图,引诱被害人到该公司搭建的虚拟投资平台投资。

当被害人受骗注册投资后,该公司业务员、主管、经理冒充专业分析师,使用虚假价格行情图引导客户投资。在取得客户信任投入大量资金后,通过故意提供反向行情以及后台人为操纵行情功能等方式,让被害人误以为自己在平台投资“外汇”“精金矿”“比特币”等亏损,从而非法占有被害人钱财。


在此过程中,被告人李冰、李芳发展陈某(另案处理)经营的公司作为诈骗平台的运营中心,由被告人叶林伟、李夏煌、詹智鹏等人合伙经营的公司作为平台代理商,形成上下关联的诈骗犯罪集团。经审计,该犯罪集团共计诈骗5268078.85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冰、李芳等41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电信网络诈骗平台,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财物,依法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在犯罪集团中所起的作用、认罪态度和退赃等情况,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涉案2.2亿,虚拟货币诈骗案一审15人获刑13年不等!!! 


“炒币”“区块链”“虚拟货币”……这些普通群众听着很陌生的词汇,正被不法分子利用,以高额利益为诱饵实施诈骗。



注意近年来,虚拟货币被人们炒作得火热,但是虚拟货币投资还是高风险,而且很容易滋生诈骗等犯罪。披着虚拟货币的外衣实施诈骗,不少投资”小白“,买入各类巨额”传销货币“,最终血本无归。

深圳市检察院近日起诉的H数字交易所虚拟币诈骗系列案一审获判,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3年。据悉,该系列案共涉及近1500名被害人,被骗金额达2.2亿元人民币。

案情经过:2018年,阿明(化名)纠集阿华(化名)等人通过架设在境外的服务器,非法设立H数字交易所平台,并上线运营交易其自编自造的U币,以骗取投资者的资金。U币号称区块链技术下的数字货币,实则为平台非法发行的空气币,没有任何市场价值和对价资本。投资者通过扫描推荐码即可在平台注册账户交易,既可以直接将资金转入平台公布的个人银行账户购买U币,也可以先在其他网站购买USDT币(泰达币)等虚拟币,再转入平台兑换U币进行交易。

为了吸引更多投资者的眼球,阿明他们通过举办“链商节”等方式,散发具有诱惑性、欺骗性的平台宣传资料,比如承诺“U币每天上涨1分钱,连续上涨1000天”;宣称“投资达到百万元以上的投资者为区域合伙人,对区域合伙人按比例分红”;保证“对推荐他人购币的投资者,按照被推荐者购币量给予奖励”等等,以诱骗投资者多购币、多持币、不卖币和发展下线。

前期,为了引诱投资者跟进买入,阿明他们操纵U币价从最初的发行价0.25元/枚一路上涨到1.31元/枚。眼看着币价连涨了好几番,投资者们对平台宣传的高回报信以为真,于是放心大胆地继续加大了投资。可好景不长,从2018年12月4日后,U币价急转直下,从1.31元/枚的高位连续下跌至几乎零市值,直至无法交易,投资者们这才幡然醒悟,发觉自己被骗了,纷纷要求退还资金。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深圳市检察院温馨提醒投资者,要高度警惕虚拟币投资骗局,保持理性投资心态,选择合法投资方式,不轻信高额回报,不盲目跟风投钱,投资前少点冲动、多些谨慎,提高防范意识,避免陷入骗局。

目前利用“虚拟货币”“区块链”等名义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而该类违法犯罪手段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是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二是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是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此类活动通常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

无论传销币还是盘子,本质上都一样,无非换了层皮,通过拉人头争取返佣,当有利润的时候,团长长大力拉人头,一旦后头资金跟不上,随时崩盘跑路。
---

首犯获刑13年!这起特大“虚拟币”传销案的被害人能拿回损失啦 

“我通过操盘控制虚拟货币价格,规定销售量达到1000万就自动上涨0.1元,保证一直涨价吸引投资者投资,随着投资者的钱进来,资金壮大后,就会通过操盘控制涨跌。”一公司董事长被警方抓后供述的“虚拟货币”内幕。

近日,该起特大“虚拟币”案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审法院)二审宣判。包含该名主犯在内,共有16名主犯分别获刑十三年到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该案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该公司董事长等七人还涉及其他罪名,最终法院判令各被告人的犯罪所得予以追缴后,返还被害人,追缴不足部分,由各被告人予以退赔。

2016年3月份,陈昭存、吕金兰、朱锋锋、章晓军、郭文艳、倪利生、张帅伙同吴某等人,经共谋在义乌市成立浙江圣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币公司),推出“圣币”虚拟货币业务,由陈昭存任董事长,郭文艳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并与吕金兰负责财务对接,陈昭存之父为监事,章晓军为总经理,倪利生、张帅与吴某等六人担任六个业务部门的部长。

同时成立教育部,由吴建、翟英君作为讲师向不特定投资人宣传推广“圣币”,对外宣称“圣币”为“国家唯一承认的虚拟货币,增值空间很大”,以投资“圣币”可以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不特定社会公众投资“圣币”。六个团队部长则通过星级模式招收会员进行投资。

陈昭存、章晓军等人约定,章晓军、郭文艳夫妇从营业额中收取12.5%回报;陈昭存、吕金兰、朱锋锋从中收取20%回报;6%由六个部长每人收取;49%由部长返利给部长以下级别的人员,以获得更多的人员来投资“圣币”;9%由所在团队的部长获取;3.5%作为报单费用,用于差旅支出。

截至2016年7月15日,圣币公司共发展会员账号4000余人,吸收投资金额6808.9万元。同年8月,章晓军、郭文艳与被告人陈昭存等人按照约定将吸收的资金进行分赃,后因分赃等原因,公司经营结束。

2016年8月,陈昭存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出资20余万元,通过北京互融时代软件有限公司开发了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对外发行名为“大圣币”的虚拟币,将原有“圣币”会员转为“大圣币”会员,改换模式后继续经营,同时安排陈杰负责联系开发“大圣币”的电子钱包、交易平台提供技术帮助,安排陈从淼负责前期的拨币业务,后续负责业务部推广。

陈昭存等人除了通过分级返销返利模式推广外,还采用三级代理商、三个月定投等模式向社会不特定人员推广。

投资人在此交易平台上,将钱款转账到该公司账户及公司有关人员个人账号上,经平台确认后,投资人可以用其会员账户内的资金购买虚拟币参与交易,在购入虚拟币后,投资人账户中的现实货币转化为虚拟币。

会员在出售虚拟币时,将账户中的现实货币转入到卖家账户中购入虚拟币,卖家的虚拟币转化为现实货币,投资人可以将账户中的现实货币提某。

陈昭存落网后供述自己是如何操控大圣币的涨跌的。“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我通过操盘控制大圣币价格,规定销售1000万大圣币就自动上涨0.1元,还虚构了交易活跃交易量,控制盘面走势,一开始盘面都是向上的,以保证大圣币一直涨价吸引投资者投资,随着投资者的钱进来,资金壮大后,就会通过操盘根据市场反应控制涨跌。”

截至同年11月29日,“大圣币”发现会员2481人,吸收资金2900.92万元。

1月16日,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依照成功法律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陈昭存、陈若芳、陈从淼、吕金兰、陈杰、翟英君、吴建十三年到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到三万元不等;其余各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五年零三个月到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十万元到三万元;各被告人的犯罪所得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追缴不足部分,由各被告人予以退赔。
---

大埔一无业女子虚构广州投资项目诈骗800余万!被判刑13年,并处10万罚金!


空手套白狼,大埔一女子虚构投资项目,以高额的利息或分红诱惑亲朋好友,致十六人被骗共计八百余万元。近日,大埔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钟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及责令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据悉,2017年4月起,无业的钟某以虚构在广州市天河区投资快递点、卫浴等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并以高额返息或分红的方式,不断向被害人借钱或让被害人投资。钟某将获取的钱款主要用于返还被害人前期投入的本金、利息和分红,部分钱款用于购买房产、汽车等个人消费品。截至2021年6月案发,钟某共骗取了被害人陈某明等16人钱款约848.9076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业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依法给予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24小时热点

链圈打诈:十大骗子公司名单

一、今日丽萃网:今日丽萃网的骗局很多,首先,他们宣称自己是一 ...

509942

库神钱包

区块链的 P2WPKH 是什么?

P2WPKH(Pay to Witness Public K ...

26226

bitbank

区块链名词解释: PoB——焚烧证明

PoB算法是一种去中心化的共识机制,又称为“焚烧证明”,已被 ...

7155

Luart

2024年央行推动数字货币全国使用试点

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国央行纷纷探索发行自己的数字货币, ...

68273

波场区块链浏览器
广告

热点专题

专门忽悠企业家的中国十大骗子大师

区块链网创立于2015年初,为国内第一批有资质的区块链媒体, ...

2755345

希壤

2023年打假总结:Pi Network项目的传销性质Pi币

曾经,号称“走路就能赚钱”拥有大量用户和广泛影响的国内APP ...

2428649

文昌链

国内460种传销币套路和骗子币名单大曝光

打着区块链旗号,以聚集性传销、网络传销为手段,以每枚3元的价 ...

2099066

Coin Metrics

原力元宇宙佛萨奇骗局

原力元宇宙佛萨奇骗局是一种不可思议的幻想计划,它由一群英勇可 ...

1886010

聚币网

诈骗披露:成功学周文强

又一个“成功学”大师周文强翻车 你想一夜暴富吗?你想年薪百 ...

1817942

Lazy Lions

中国十大骗局之pi network(π币、pi币、派币、兀币)

中国十大骗局之pi network(π币、pi币、派币、兀币 ...

1472399

Gemini 交易所

柴犬币SHIB来了

因其可爱形象和马斯克代言,近段时间最耀眼的加密货币非狗狗币莫 ...

1270099

Luart

链圈打诈:3000名解放军去缅甸真的假的?

3000名解放军去缅甸这个是假新闻,出兵这是个大问题,如果我 ...

1176652

a16z

非常硬核的LP流动性挖矿的核算

MDX不同挖矿方法的真实收益率 如何挖取高APY?2021年 ...

1157494

RMRK

什么是去中心化交易所(DEX)?

去中心化交易所是一个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所,它不将用户资金和个人 ...

1146433

bitFlyer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