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某地法院对一名网红诈骗案件进行审理,依法将被告人张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张某是一个当地的网红,在自媒体平台拥有众多播放支持者,他涉嫌非法收取他人财物,违反了刑法的规定。
该案件的详细案情如下:去年10月,张某在自媒体上发表消息,声称可以为公众提供投资理财服务,许多当地的观众相信他,于是把钱汇至他的指定的银行卡中,由于张某没有提供正规的投资服务,投资者收不回本金和利息,大部分投资者遭受了损失,累计金额超过8万元。
去年12月,张某被发现后被警方刑事拘留,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将他羁押于看守所,并依法向检察机关提交了案件材料,以诈骗罪向张某提起公诉。更具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审理案件后依法将张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此案件告示了一个重要的社会和责任,张某虽然有较高的知名度,但他的行为仍然存在法律风险,投资人也应遵守法律法规,在开展投资理财之前应当重视自身权益,仔细确认投资人的资质及身份,以避免重大经济损失的发生。